一、全面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招生政策和省招生主管部門的招生規定,負責制定、修訂和完善學校招生工作規章制度。
二、根據學院發展規模,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制定年度招生計劃,并向省主管部門申報落實。
三、根據學院規定,制訂切實可行的招生工作方案,并組織落實。
四、在院長領導下,全面負責并組織招生工作。
五、負責學院招生宣傳工作及招生簡章、招生宣傳材料、圖片的擬定、制作和印刷。努力擴大招生宣傳面,擴大招生渠道,爭取生源數量。
六、按照省主管部門和學校有關規定,認真做好招生錄取工作。
七、負責招生工作人員的思想教育、業務培訓
八、負責招生接待、咨詢和考生的來信來訪。
九、協助學院做好新生入校的報到工作。
十、制訂招生工作人員的獎懲辦法和考核標準,并組織實施考核和獎懲工作。
十一、參與新生復查,協助有關部門處理新生入校后的遺留問題。
十二、做好當年招生文件、圖片、材料的立卷、歸檔及保管工作。
十三、做好招生工作總結、研究分析和改革創新工作。
十四、完成院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事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