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工會主席是工會的法人代表,在院黨委和學院及上級工會的領導下,負責領導工會全面工作。
二、組織全體教職工學習鄧小平理論和“三個代表”重要思想,貫徹執行黨的路線、方針、政策,全面履行工會職能,緊緊圍繞院黨委和學院的中心工作,落實黨委和學院的決議,當好黨委和學院的助手和參謀,充分發揮工會的橋梁和紐帶作用。
三、組織好工會的分工和協作,定期召開工會委員會、工會主席辦公會議。傳達貫徹上級工會工作任務,研究、部署、檢查工會工作?偨Y工會工作經驗,不斷提高工會的工作水平。
四、全面負責籌備工會代表大會和教職工代表大會,并向大會報告工作,領導職代會各部門委員會,監督檢查大會決議、決定的貫徹執行情況,組織完成好職代會提出的各項任務。
五、關心教職工生活,維護教職工的合法權益,及時向學院反映群眾的合理要求、意見和困難,并配合學院幫助解決。
六、協調黨、政、群團各部門的關系,主動接受黨委的領導,接受教職工的意見和建議,不斷改進工作。
七、有計劃地組織工會干部和教職工學習政治理論、業務知識和文化科學知識,教育教職工嚴格遵守國家政策、法令和規章制度,廉潔奉公、忠于職守,充分調動教職工的積極性。
八、加強工會隊伍的建設,指導并培訓工會干部不斷地提高業務素質和工作水平。
九、負責工會的財務工作。
十、完成院黨委、行政和上級工會交辦的其他工作。